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下發的關于《寧夏回族自治區支持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暫行辦法》(寧人社發〔2014〕20號)和《寧夏回族自治區支持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實施細則(試行)》(寧人社發〔2015〕182號)的文件,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并實施此項工作。按照寧夏地區管理原則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級審核的方式,經過企業申報、市縣區相關部門審核、現場核查、專家評審、專題會議研究同意,對企業申請享受引進人才一次性購房補助、做出突出貢獻補助、薪金補貼、帶資金引進科研啟動資金配套給予支持。人力資源部根據申報引才項目文件的相關規定,為研發中心總監孟剛,研發中心主任魏愛英和郭小煒,分別申請到一次性購房補助8萬元(將全部支付給本人),為公司申請到突出貢獻補助等共計27.9萬元,合計申請總金額51.9萬元。
后期工作中,人力資源部將持續關注政府對高層次人才的相關優惠政策,并與永寧縣就業局保持持續緊密的協作,積極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溝通,積極主動為員工爭取更多的政府一系列專項補貼資金。